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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落實維護學術自由 2020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atholic Universities (FIUC)

本校於1961年復校以來均遵循我國憲法第11條規定運作學校之學術與教學各面向之作業,同時,於本校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本大學之教育目標為:…三、教學研究 尊重學術自由與學術倫理,推動知識整合。…」呼應憲法之規定。
本校多數系院所有各自發行之學術期刊,包括學報、雜誌等,均由其自組編輯委員會,負責其學術期刊之運作。另本校各系院所均可自由舉辦各式學術講座、研討會或論壇等,各個教師亦可自由依其專業領域之發展,自行決定參與學術活動或發表其學術研究內容。故本校確實制定並落實學術自由政策,鼓勵教師自由從事各領域之研究,包括自由選擇研究領域、自由公開發表與教授其學術研究內容等,未有任何限制或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