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實驗室廢棄物主要有四類:
1.空化學藥瓶、玻璃器
2.一般實驗廢棄物與廢液
3.生物醫療廢棄物
4.放射性廢棄物
上述四類皆可進入本校「廢液、固體廢棄物儲存場」並進行實驗室廢液與固體事業廢棄物之儲存、破碎前處理服務。固定於每週二、四下午開放,減輕各系所實驗室儲存廢棄物之空間負荷與提升實驗環境安全品質。
送至本校儲存場之廢液或廢棄物皆須清楚標示內容物與重量,傾倒時須確實登錄「廢液傾倒表」。
細部清潔流程詳見附圖。
本校廢液暫存場安全防汙設有抽風設備、防爆配管及燈具、廢氣吸附箱、安全防護急救櫃設備,且有水洗塔除汙設備,避免廢液產生之廢氣汙染週邊環境,相關設備皆定期維護,此空間亦可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參觀,做為環保教育場所。
硬質塑膠製品會先行破碎成粉末狀,再委外清運處理。本廢棄物暫存場不允許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暫存。
各類實驗廢棄物以系所做為分類對象,環安衛人員會逐一檢視廢棄物確實分類狀況與秤重,所有容器均須開啟,不得密封,以免溶液殘留,且須做初步水洗,減少破碎時之液體飛濺污染。如不符合要求,則將廢棄物退回給所屬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