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示)事實陳述
- 簡述:本校落實管理廢棄物政策並確實統計本校多年來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與資源有效利用政策,並結合「不浪費」、「再分配—再使用」的循環經濟理念。依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物回收物、堪用物回收物、堪用物、即期食物與廚餘分類妥善處理。
在本校活動之人員需遵守"本校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原則"、"本校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原則",於規定的時間與地點集中交由本校委託之第三方清運商處理及統計廢棄物量。
為落實1.綠色採購、2.減少校園廢棄物、3.減少校園塑膠垃圾、4.垃圾清運原則,四大政策。
本校總務處定期邀集校園各級利害關係人代表召開年度綠色校園宣導會議,會議中明確要求校內人員與第三方供應商需配本校的四大政策。
本校廢棄物的產出可分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 一般廢棄物:
委託合格廠清運至合法焚化廠處理。
一般廢棄物清運流程請參考SOP連結。 - 資源回收物:
本校工友送至校外資源回收場或請慈濟等單位到校回收,每月定期回報新北市清潔隊各類回收項目與總量數據。目前於校園各大樓之適當位置設置資源回收桶及廚餘桶,並於校區設置資源垃圾回收處理場,確實回收師生用餐廚餘、各項資源回收垃圾等。 - 有害事業廢棄物:
為提升本校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成效,於1.4訂定「實驗室廢棄物清運管理辦法」及「實驗室廢棄物清運處理流程圖」,詳細規範實驗室對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前處理、清洗、確實分類、封存、標示、點核、填寫清點表等運作行為,確保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成效與落實廢棄物分類標準及清除處理規範,並定期於年度委專責員會中檢視作業法規是否符合執行需求並與時俱進配合調整修訂。
→歷年廢棄物管理與處理流程(包含處理要點、步驟、分類方法、清運步驟等),皆公告於本校環境保護安全衛生中心的公開平台
另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統計部分,自2010年4月起即每月月初及月底上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依現況統計向環保署申報本校「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情形」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情形」。
→本校廢棄物清點、儲存、處理相關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