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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設有委員會及申述辦法保障全體員工薪資待遇及各項權益 2021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atholic Universities (FIUC)

本校保障教職員薪資待遇及各項權益,設有以下委員會及申訴辦法:

  1. 教師部分:教師如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輔仁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準則】提起申訴。本準則自2009年設置,於2021年進行法規調整。

  2. 職員部分:職員工有關資遣、解聘、升遷、獎懲、考績等權益得依【輔仁大學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及【輔仁大學職工考績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之相關規定提起申訴。人事評議準則自1995年設置、職工考績準則自2010年設置,兩準則皆於2020年進行法規調整。

  3. 教職仲裁:為公平評議校內教職員工間之爭議,或解決其對學校措施之異議,本校設有【輔仁大學調解與仲裁委員會設置辦法】進行溝通協調。本準則自1995年設置,於2011年進行法規調整,2020年審視。

  4. LINK1 : 本校教職人員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