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 Stories

輔大提供吹哨人的保護措施 2022

輔仁大學性騷擾防治辦法第11條、輔仁大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辦法第8條明定學校應提供適當措施保護當事人(申請人、檢舉人及受邀調查人等)。輔仁大學性騷擾防治辦法明定有保密條款。輔仁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如遇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應依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規定組成該次特教學生申評會進行評議。學校也設有法律服務中心,可以提供法律諮詢及協助。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準則第19條、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5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辦法第18-20條均規定,參與者皆負有保密義務,檢舉人之身分亦為保密資訊。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制定於2006.01.05.校務會議,2019.01.03.校務會議修正。
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於1995.10.05.教育部台(84)高字第 048665 號函核定,2018.06.14.行政會議修正。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辦法制定於2005.07.06.93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2020.06.04.校務會議修正。